中華民國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
全國「優良公寓大廈事務管理人員金質獎」選拔比賽辦法
全國「優良公寓大廈事務管理人員金質獎」選拔比賽辦法
指導單位: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
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市、台中市、台南市、
高雄市 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商業同業公會
協辦單位:中華民國保全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
壹、前言
公寓大廈管理服務產業與社會民眾生活密切相關,其產業首要任務就是讓民眾安居樂業,保護生命財產、提升社會民眾的資產價值。
據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前內政部營建署)最新統計,截至109年底國內公寓大廈管理服務業產值已達新台幣221.6 億元。近10年(102 -111年底)取得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員認可資格者自102 年底6萬2,707人逐年增加至111年底10萬9,933人。受僱於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之管理服務人員亦呈遞增趨勢,自102年底4,889人逐年增加至111年底6,214人。
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之核心就是在每一建築物服務之事務管理人員(或實務上所稱之社區經理、社區主任、總幹事);在建築物案場內的日常運作以及維護當中,事務管理人員絕對是舉足輕重之決定性角色,其是否依照專業知識給予業主建議、日常事務是否運作順暢、服務品質是否到位、團隊人員的領導與管理能力是否具備及其人格特質是否合乎業主需求及住戶肯定…等,每一個面向都是事務管理人員必須具備的能力,也是攸關案場管理成敗至重的關鍵。
準此,本會設立「優良公寓大廈事務管理人員金質獎」選拔比賽,以彰顯公寓大廈事務管理人員之付出及服務價值,增進物業管理產業服務的社會形象與貢獻度。
貳、目的
本會辦理全國公寓大廈事務管理人員服務金質獎選拔比賽,期望透過選拔比賽達到以下效益:
- 表彰優秀人才激勵發展:透過表彰優秀事務管理人員,可以激勵業界人士不斷自我提升和創新,進而推動產業進步。
- 分享最佳實踐案例經驗:優秀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員的選拔過程中,可以發掘並分享行業內的最佳實踐案例,為整個行業帶來正向啟發及激勵
- 提升產業水準與競爭力:透過選拔優秀事務管理人員,鼓勵業界持續提升專業水準,進而增強整個產業的人才競爭力。
- 提高行業認同與影響力:藉由表彰傑出人才,可以提升該產業在社會上的認同感和影響力,吸引更多優秀人才加入。
- 推動產業創新與發展:選拔過程中的經驗交流、創新理念的分享等,有助於推動整個產業的創新與發展。
- 強化產業人才培育體系:透過優良事務管理人員選拔,可以明確產業所需人才特質,為人才培育提供方向指引。
- 促進產官學研合作發展:透過優秀事務管理人員選拔,可以強化產業與學術研究之間的連結,促進理論與實務的結合。
參、「金質獎公寓大廈事務管理人員」評選條件、專業能力及各面向評選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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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經驗:考慮候選人在產業中的工作年數和經驗。
- 專業技能和知識:評估候選人在其專業領域內的知識深度和技能水平。
- 領導能力:為求管理運作上的順暢,領導能力是一個重要指標。
- 團隊合作與溝通能力:評估候選人在團隊中的合作態度和溝通技巧。
- 創新和創造力:評估候選人在工作中展現的創新思維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 評選成績與重要貢獻:考量候選人協助其服務個案所參與的優良社區評選成績或於服務期間達成的重要貢獻。
- 職業道德和倫理:候選人的職業道德和遵守行業倫理標準的情況。
- 持續學習和自我提升:是否積極參與相關培訓和進修,持續提升自我專業技能。
- 社會責任和影響力:在社會責任和對社會的正面影響方面的貢獻。
- 客戶的評價:來自客戶、業主的評價也是重要的參考依據。
肆、評選辦法
- 初選:各地方公會之會員公司向加入之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商業同業公會(以下簡稱地方公會)報名,由地方公會辦理初選,可依據下列指標辦理:
- 通過履歷表、工作年資、經歷及工作績效等進行初步篩選
- 面試(或線上)評估,通過問答參加者綜合能力,如溝通技巧、領導能力、應變能力、服務理念…等。
- 初選之錄取名額由六都之團體會員依照會員人數推派之(或籌備委員會)。
- 複選:
- 能力測試:設計專業技能題目、物業實務模擬,以測試其技能水平及實務操作能力。
- 多面向反饋:從同事、下屬、上級、客戶等角度了解對候選人評價,如有客戶推薦信函評選列為加分。
- 綜合評定:根據初選及複選各項指標評估結果選出最優秀人選。
- 績優公寓大廈管理公司
推派參與選拔之會員公司通過初選進入複選並獲得獎項,由本會邀請機關首長頒發績優公寓大廈管理公司紀念獎座以茲鼓勵。
(二)、 本金質獎設立目的為激發產業提升專業服務形象及價值,獲選本金質獎獎項日後不能作為業主招標或限制規格之條件,且參選者無論得獎與否,均不得作為資方調整參選者薪給福利等之依據。
伍、評審委員會運作
評審委員會設主任委員一名,除上級指導單位,並聘請顧問若干名,各地方公會推舉一人,並推選召集人成立評審委員會,評審委員會並邀請外部之相關產業公、協會領導、產、學界專家加入評審委員會,擬訂公平有公信力評選辦法。
於每年定期舉辦選拔活動,並邀請民意代表及上級主管機關長官頒獎,透過網路及媒體傳達本活動訊息,讓社會大眾對於公寓大廈管理維護產業之重視,也期望本「事務管理人員金質獎」選拔活動成為公寓大廈管理服務優質品牌之指標,及彰顯社會專業形象及服務價值。
中華民國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
「公寓大廈事務管理人員金質獎」選拔 詳細辦法
「公寓大廈事務管理人員金質獎」選拔 詳細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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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業時程
複選日期:自113年7月16日起至8月20日完成複選。
頒獎日期:113年9月20日(邀請上級主管機關長官頒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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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甄選名額:
叁、錄取名額及獎項獎金
一、各地方公會推派參選名額:
台北市3人、新北市4人、桃園市3人、台中市3人、台南市2人、
高雄市2人、新竹市1人,合計18人。
若有特殊獎勵事蹟或貢獻者由各地方公會另行提出,不計入上述名額。
二、獎項名稱及獎金金額
(一)、金質獎三名:獎金壹萬貳仟元、金質獎徽章一枚、紀念獎座。
(二)、銀質獎三名:獎金壹萬元、銀質獎徽章一枚、紀念獎座。
(三)、銅質獎三名:獎金捌仟元、銅質獎徽章一枚。
(四)、其餘參賽者為優質獎:獎金叁仟元、優質獎徽章一枚。
如有其他特殊貢獻事蹟須表揚者,由各地方公會提報並經評審委員會審核通過者,得予特別表揚激勵。
本項獎金由本會提撥專款專用,若另有各地方公會贊助或各專業聯盟廠商之贊助款,將用於提高參選得獎者之獎金,以吸引及鼓勵更多優秀從業人員參賽。
- 入選比賽得獎之會員公司由本會頒發績優紀念獎座,並邀請主管機關長官頒獎,表彰其對本業之努力與貢獻。
肆、參加資格
一、各縣市初選資格
(一)、提報參選之會員公司必須加入當地之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商業同業公會,且滿三年,遵守公會規章按時繳納會費,合法經營並無漏稅等情形均可報名參選。
(二)、提報參賽者從業年資必須滿三年(含)以上。
(三)、提報參賽員工須備齊文件。
(1)、在職證明書及公司推薦書(蓋公司大小章)。
(2)、個人履歷表及自傳(至少一張A4篇幅-字型12號或1000字)。
(3)、個人得獎實績、各項專業證照、參與公部門及外部活動等。
(四)、加分文件(業主推薦信函有具體優良事蹟或貢獻)。
二、初選評比項目及比例
(一)、單一案場工作年資、經歷背景(10%)。
(二)、專業證照數:防火管理人員證照、超高樓防災證照、設備安全類
證照、其他國家級證照、或進修證明(15%)。
(三)、案場經營實績:社區或個人評選得獎紀錄、協助社區獲得補助、
協助防災、救難、打擊犯罪、敦親睦鄰、社區營造、節能
環保、其他特殊事蹟(35%)。
(四)、面試或線上測試:法令、實務經驗、領導能力、應變能力(40%)以上資料請參選者提供電子檔及相關照片檔,評選項目比例各公會可自行微幅調整,第(四)項測試方式各公會可自行決定方式。
伍、全國複選評比項目及比例
經評審委員會審視初選名單後,依照錄取名額進行第二次複試,複試評比項目及比例如下:
一 、評審委員會由第一階段之初選總體成績(即第肆條第二項第(一)至第(四)款成績)給予評分(25%)。
二、能力測試:其次以實體測試方式進行複試,內容包括專業法令, 實務操作及問題解決能力,了解能力水平及實務操作能力進行評分(45%)。
三、多面向評定:除專業技能外,由評審委員面談,以了解具備之個人特質、溝通技巧、團隊領導能力及抗壓力、服務理念給予評分(30%)。
陸、其他
一、本競賽之個人得獎者獲獎後於三年內不得再參與選拔比賽。
二、參賽之個人若於參加決選後離職者,請會員公司向報名之地方公會通報,由地方公會提報予本會,取消其個人決選資格。
三、參賽者提供參選之文字、圖片、簡報內容包含影音等資料,參賽者須 簽署同意書授權本會得使用於〝非商業營利〞之宣傳或用途。
四、本辦法於中華民國113年1月第一次訂立,經彙集各地方公會意見調整修訂,2月29日提交第二屆第一次會員大會決議通過執行,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由評審委員會決議為準,日後由評審委員會依執行狀況及需求逐年檢視增修以臻完善。
113.03.07最新修訂